執行處處長朱敏健告別廉署 從未見過廉署跟律政司就案件檢控問題爭持不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3/11 00:00

最後更新: 2019/03/11 15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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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署執行處處長(私營機構)朱敏健指,是否外聘法律意見確由律政司按個別案件的性質及因素而考慮,並非鐵一般的規矩,又指檢控與否最重要考慮證據。(林宇翔攝)

前特首梁振英收取UGL 5000萬元而未有申報,律政司認為無足夠證據提出檢控,但無尋求外間獨立法律意見的做法備受質疑。不過,今日(11日)退休的廉署執行處處長(私營機構)朱敏健指,是否外聘法律意見確由律政司按個別案件的性質及因素而考慮,並非鐵一般的規矩,又指檢控與否最重要考慮證據:

巧婦難為無米炊,如果一宗案件根本證據不足,你不會想像到律師A話唔告,而律師B話告,我真係未見過!

被問及曾否有案件廉署建議檢控而被律政司拒絕,朱敏健稱,雖然法例上廉署案件起訴與否,都要由律政司決定,但強調彼此有商有量,如涉及嚴重案件亦要向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匯報,相信委員不會不聞不問、甚至跟廉署及律政司「打籠通」將案件「冚咗佢」,他說:

證據比重如何衡量、證人證供是否可信、需否再採取行取得更多證供等,一定要拗,那一方的理據更符合法律就拗得贏,從來無見過律政司話你話夠(證據)啫,我話唔夠、唔告!又或者廉署認為可用《防止賄賂條例》去檢控,而對方會話邊有呀?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無啦,不過可能違反牌照啫、出張告票啦,不會相差那麼遠,大家都是理性討論......無一單案件是廉署完全不同意律政司的,如果去到咁極端,案件便暫時不會完、要再傾,委員會亦會要求兩個部門講掂佢,完全唔係講邊個手瓜硬啲!

朱敏健否認廉署有青黃不接,又指內部團結穩定,強調「過去3年廉署的業績及表現其實無走樣」。(林宇翔攝)

執行處前署任「一姐」李寶蘭於2016年被取消署任後請辭,引發連串高層人員離職潮,時任監警會秘書長的朱敏健被廉政專員白韞六力邀回巢,他否認廉署有青黃不接,又指內部團結穩定,即使前綫同事或有疑問,但跟他們開心見誠解說後便會諒解,強調「過去3年廉署的業績及表現,其實無走樣!」

離開廉署5年多,朱敏健指再返去,覺得廉署更上一層樓,透明度增加,亦活用執法及宣傳教育「三管齊下」的策略,即使近年社會輿論認為廉署一些案件有其他考慮,他強調廉署不偏不倚、無畏無懼、依法辦事及證據為本4大原則永遠不變。雖然廉署不能評論進行中的案件,但他指,廉署已訓練同事在適當時候可作較多交代,以更貼近社會脈搏。

他又以一首自撰的七絕詩贈廉署:

輕舟齊御覓新舵,破浪翻騰渡劫波,驚風密雨須毋懼,和衷共濟創巍峨

朱指廉署未來可能遇到困難的環境,順境逆境循環出現,但指廉署的使命會繼續,只要同事上下一心、不要有太多計較及固步自封,他認為廉署前景一定很秀麗。

朱敏健當年有份參與的佳寧案,涉及的文件證據多達約400萬頁。(廉署提供)

朱敏健又稱退休後會稍事休息,如有適合公職會考慮,但無興趣從商。執行處助理處長何景揚將於明日(12日)起署任執行處處長(私營機構),以方便行政。